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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一批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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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2542720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一批
项目编号:
(破产)高明第2期-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1-11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9-13
所在地区:
佛山市高明区
项目状态:
终结
浏览量:
5547次
变卖公告
关于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一批的
 
变卖公告 
 
经本院同意,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11月11日共60天期限内每20日为一周期(如在一周期内变卖成交则不进入下一周期)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10月2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10时至2017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7年10月3日至2017年10月22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10时至2017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11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10时至2017年1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物
 
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及存货一批 (变卖标的不包括:1、给中国移动公司基站供电的设施,如电柜、电缆、线路等;2、给厂区内办公楼、宿舍、保安室等生活区供电的设施,如电柜、电缆、线路等;3、厂区内的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4、厂区内的供水设施、消防设施;5、存放在厂区内、属于第三方所有的生物质燃料锅炉1台及其配套供热管道一批、加热箱4个及加热主机2台等)
 
起拍价人民币2542723元,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9月25日12时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变卖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咨询电话:0757-82363119/83300103)。
 
2、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9月27日,(请于9月25日之前预约)。
 
3、标的物集中看样地点: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尾款及另需预交的费用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正)(需注明:监管费预交款及损害其他物品保证金)应当一并在2017年10月12日前由竞得者缴入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户名: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账号:3920 3010 0100 248783),并注明“破产案号:(2016)粤0608破1号;款项性质:变卖尾款”。
 
注:因变卖标的物数量大,存放于厂区内多处场地,且厂区内尚有其他第三人的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搬迁工作应按照管理人确定日期及方式进行。为确保搬迁工作有序进行,防止厂区内的厂房建筑物及其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消防、防雷等附属设施或者其他第三人物品的被损坏、被哄抢、被盗或者丢失,在买受人搬迁过程中,需要管理人安排若干名保安人员进行监督搬迁工作,因此发生的监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此,买受人应当在缴纳拍卖尾款的同时另预交费用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正)(注明:监管费预交款及损害其他物品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未预交的,视为买受人悔拍。
 
对于该预交款项,参照留守保安人员工资标准,按每人每天150元计算费用,管理人根据安排保安人员的人数和天数以及买受人是否损害其他物品的情况,直接在该预交款项中扣收,多退少补。
 
七、风险提示
 
1、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海关、安监、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是否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及相关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备案变更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拖欠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应缴付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等)都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状况以实物为准,标的物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介绍》所附文件仅供参考。本次变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变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6、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款后,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出具相关裁定等法律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变卖因标的物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变卖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
 
2、竞买人可登录以下网站,详细阅读淘宝网拍的竞拍流程指引。
 
(1)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3、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4、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律师:0757- 82771092;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佛山创意产业园1号主楼501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变买须知

经本院同意,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17年10月1日10时起至2017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9月25日12时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9月25日12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并报本院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淘宝网司法变卖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竞买人需在2017年9月25日12时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共同出资参与变卖申请和委托变卖手续。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变卖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尾款)及另需预交的费用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正)(需注明:监管费预交款及损害其他物品保证金)应当一并缴入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户名: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账号:3920 3010 0100 248783),并注明“破产案号:(2016)粤0608破1号;款项性质:变卖尾款”,并将买受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管理人。

管理人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管理人可申请本院重新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海关、安监、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是否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及相关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变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备案变更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拖欠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应缴付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等)都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标的物状况以实物为准,标的物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介绍》所附文件仅供参考。本次变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七、变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八、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款后,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出具相关裁定等法律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二十一、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法院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二十四、本须知未尽事宜,请予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0757-82771092

法院咨询电话:0757-88266694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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