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院同意,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17年10月1日10时起至2017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9月25日12时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9月25日12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并报本院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淘宝网司法变卖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竞买人需在2017年9月25日12时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共同出资参与变卖申请和委托变卖手续。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变卖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尾款)及另需预交的费用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正)(需注明:监管费预交款及损害其他物品保证金)应当一并缴入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户名: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账号:3920 3010 0100 248783),并注明“破产案号:(2016)粤0608破1号;款项性质:变卖尾款”,并将买受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管理人。
管理人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管理人可申请本院重新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海关、安监、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是否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及相关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变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备案变更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拖欠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应缴付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等)都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标的物状况以实物为准,标的物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介绍》所附文件仅供参考。本次变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七、变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八、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款后,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出具相关裁定等法律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二十一、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法院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二十四、本须知未尽事宜,请予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0757-82771092
法院咨询电话:0757-88266694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