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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盈科远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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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5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盈科远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G316GD10003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6-24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5-27
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7306次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佛山市盈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转让方现委托(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盈科远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楼自编435室
  法定代表人  薛海华
  成立时间 2015-8-1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2MA4R900099
  经营范围 光伏新能源发电站的投资、开发;新能源技术开发,新能源工业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合同能源管理;供能、储能、节能整体方案的设计咨询,对节能项目的施工安装、管理运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佛山市盈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
  2
  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7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3-31   0万元   0万元   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0万元   0万元   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佛山市同一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7
  评估基准日 2015-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
  律师事务所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0万元   0万元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0万元  0万元  
  流动负债
0万元   0万元
  长期负债
0万元   0万元
  负债总计
0万元   0万元  
  净资产
0万元   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现有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根据佛山市同一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2015)同一资评字第1165号]中的内容显示:佛山盈科远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应出资700万元,出资比例70%;佛山市盈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30%;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资金没有到位。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佛山市同一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2015)同一资评字第1165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出具的《关于佛山盈科远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信会师禅报字[2015]第40117号)以及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佛山盈科远景新能源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4、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前后的债权债务处理:(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5、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本宗30%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确定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为关账审计日,将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自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期间的净资产进行关账审计,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和支付。如经审计,标的企业在关帐日期内净资产增加,则受让方除支付股权交易价款外,还需要按照股权比例向转让方支付净资产增加的部分。如经审计,标的企业在关帐日期内净资产减少,则转让方不承担弥补净资产减少的责任,交易双方不得从本宗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 6、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7、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1.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收购诚意金人民币1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收购诚意金在挂牌期满之日起,未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09 0347 2910 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3. 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4.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得由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交易服务费和竞价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本须知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企业法人。本须知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2、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交易,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如只征集到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受理通知书》出具之日即为受让方确定之日;如征集到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竞价结果通知书》出具之日即为受让方确定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或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应由受让方缴纳或承担的各项税金和费用; 3、同意与转让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进行关账期审计,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审计费等全部费用; 4、本宗30%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依约完成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5、本宗30%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的约定向标的企业派驻相关工作人员; 6、本宗30%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标的企业章程约定的时间内(2016年7月31日前)履行足额出资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从事新能源行业开发的经验。(可提供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企业自身开发的案例或其他证明材料)。
3、相关说明:转让方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而实缴资本为0,受让方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向标的企业缴足出资额人民币300万元,新能源行业开发前期需投入大量资金和设备,因此要求受让方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本规模、稳定的财务状况、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多年持续经营的管理经验以维持标的企业未来的发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佛山市盈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A区内自编1号楼1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批准单位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南方日报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地市资产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0-2236012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郭小姐   联系电话  020-22360125
  传真  020-2236029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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