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家宝空调设备厂 |
注册地(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塘头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麦润伟 |
成立时间 |
1993-8-10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468 万元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28001712-1 |
经营范围 |
主营空调机及其配件,铝型材喷涂,铝型材,铝棒,兼营货架,五金冲压件,铝制品。 |
职工人数 |
143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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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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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里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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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1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54.692721万元 |
-140.252482万元 |
-176.209605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163.472378万元 |
313.618126万元 |
1849.8542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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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佛山市达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633.156694万元 |
-71.746884万元 |
-100.327128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191.188675万元 |
247.349818万元 |
1943.8388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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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佛山市达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6-30 |
1335.006735万元 |
-73.2345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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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398.271113万元 |
398.2711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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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里水村民代表大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7-17 |
评估基准日 |
2012-4-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佛山市华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其他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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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449.430421万元 |
437.3713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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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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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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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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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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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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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503.918075万元 |
1353.4523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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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503.918075万元 |
503.9180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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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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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503.918075万元 |
503.9180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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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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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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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产权转让范围以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编号:信评报字[2012]第001742号)列明的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家宝空调设备厂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塘头管理处的土地及厂房建筑物由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里水村民委员会向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塘头村承租并投资兴建,未纳入上述资产评估范围,不属于本次产权转让的范围。 (二)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编号:信评报字[2012]第001742号)内的固定资产—17电力电缆电线114400元、固定资产—24电力增容757500元,共计871900元资产不属于本次产权转让的范围。 (三)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佛山市华鹍会计师事务所对佛山市南海区家宝空调设备厂作出的《清产核资报告》(报告编号:佛华鹍专审字〔2012〕第081号)中“重大事项说明”、佛山市达正会计师事务所对佛山市南海区家宝空调设备厂作出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佛达审字〔2012〕CH12-206号)中的“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佛山市达正会计师事务所对佛山市南海区家宝空调设备厂作出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佛达审字〔2012〕CH12-205号)中的“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和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区家宝空调设备厂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信评报字[2012]第001742号)中“特别事项说明”。 (四)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标的企业已经产生的税费(包括正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税、已经发生的漏税、罚税、罚款等)由转让方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发生的上述税费(包括因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的经营导致的漏税、罚税、罚款但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才发生)由受让方承担。 (五)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里水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六)标的企业所占土地及厂房的计租开始日从2013年5月1日起算。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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