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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板、铜管等13项资产残余价值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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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10.9834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铁板、铜管等13项资产残余价值
项目编号:
FSAE[2021]A028
挂牌期满日期:
2021-06-21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5-31
所在地区:
佛山市禅城区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5005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转让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佛山市佛钢气体有限公司的铁板、铜管等13项资产残余价值,其中包含铁板、铜管等13项资产,包括饭菜保温台1个、中雪牌冷柜1个、铁板4立方等,详见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于2021年02月28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为深国誉评报【2021】第GZZC03019号,转让标的情况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相符,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转让标的范围以上述评估报告书的评估范围为限,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佛山市恒汇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年4月9日

 

评估基准日

2021年02月28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8.5858

转让形式

全部

资产所有制

国有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

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转让标的进行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及交易价格。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负责

监管机构(部门)

持有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转让资产所有权比例

佛山市佛钢气体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塱宝中路60号

人民币1435万元

杨楠

佛山市恒汇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0%

60%

 

 

 

 

佛山市金环球陶瓷有限公司

40%

40%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主管部门

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公盈〕2021备字第005号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受让方后,根据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资产权属的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受让方须结合评估报告清单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实际数值以展示标的当日现场为准。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3、受让方须在全额付清转让价款后才能进场接受交付,并搬运设备。受让方自行搬运,并须在转让方移交转让标的之日起15日内搬运完毕,搬运过程中涉及的拆除费、搬运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搬运施工,搬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受让方在转让方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6、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买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所涉及的拆卸费用需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用除外),均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委托方和受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余款划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9、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配合积极做好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

10、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1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专业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1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1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处置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5、受让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施工安全、劳动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等。

16、受让方在施工前准备过程中,应进行施工现场仔细勘察,服从甲方项目拆除安全生产的要求,保证依法依规选取有相关专业技能或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本项目的施工拆除工作并编制《XX拆除专项拆除施工方案》须包括拆除项目施工安全技术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须包括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措施, 并报甲方审批和备案

17、受让方进行拆除项目施工前,应对拆除项目进行详细查看,编制与本拆除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开展施工前,受让方应自行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会议,并通知转让方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并保留相关文件记录(签到表、照片、教育培训会议文件等)。

18、受让方应指定拆除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或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驻工地,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防火工作,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情况确认。

19、受让方须为开展拆除项目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负责并管理施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相关安全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置齐全,并正确使用。

20、受让方进行拆除项目施工中,开展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动土作业等),应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开展作业(持有对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严格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相关作业要求,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张挂,同时开展特殊危险作业须执行作业审批制度,进行现场监护,保留相关文件记录。

21、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的同时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并于《安全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施工保证金,施工保证金以交易价款的10%收取。若在约定期限内受让方不按约定交纳施工保证金,视作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受让方按约定履行合同和安全协议,转让方在受让方按合同和安全协议约定完全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的施工保证金。

 
其他须披露事项

其他须批露事项

1、委托方承诺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出租、查封等事项。

2、受让方须结合评估报告清单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实际数值以展示标的当日现场为准。转让方依现状转让标的,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担保义务,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均不构成受让方主张本次交易无效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买受价款或要求索赔的理由。受让方不得以拟转让标的存在产权争议、权属不清晰、证照不齐全、产权存在瑕疵、拖欠税费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或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承担赔偿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拟转让标的的相关政策、法规等,并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要求。如因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或产生其他纠纷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转让标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并承担参加本次转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于2021年02月28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为深国誉评报【2021】第GZZC03019号。

6、目前这些资产已闲置,表面有锈迹,布有灰尘,欠缺维护保养措施,处于停用状态。拟转让处置的生产设备已残旧老化,资产未作机械性能或产品质量进行测试,无法确认是否存在结构性损坏或质量问题。

7、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1年6月8日(请于2021年6月7日之前预约)。

 
结算、资产移交

结算、资产移交

1、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交付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资金结算账户,且转让方、受让方将约定的交易费用支付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将资产转让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无须另行征得受让方同意。

2、交易主体未按照交易制度、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交易主体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

3、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配合,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和移交手续。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须知及风险提示

受让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交易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二)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间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间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取阅交易文件和提交交易文件规定的受让申请资料。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开户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账号:44422001040084467

(三)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四)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五)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并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关于本公告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交易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zh-CN/news003.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363969

 

传真号码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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