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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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佛山市恒汇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轨道龙门吊(含轨道),包含两台轨道龙门吊(含轨道),1.型号规格:8吨,跨度约28米,起升高度约12米,,龙门吊自身重量:17吨,单条轨道自身重量:2吨;2、型号规格:16吨,跨度约30米,起升高度约12米。龙门吊自身重量:20吨,单条轨道自身重量:2吨,详见广东贵源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为粤贵资评字(2021)09X2006号,转让标的情况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相符,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转让标的范围以上述评估报告书的评估范围为限,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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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贵源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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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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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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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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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10.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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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形式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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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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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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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 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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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转让标的进行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及交易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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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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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 |
负责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持有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转让资产所有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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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恒汇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和平路5号陶瓷大厦10楼 |
人民币854万元 |
于静 |
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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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主管部门 |
佛山市恒汇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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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JY〔2021〕77号 |